一、乌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委、市政府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筹协调全市食品、保健品和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定期听取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汇总后向乌海市人民政府汇报;
(三)依法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并监督整改,有效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负责组织考核和奖惩工作;
(五)按照职能分工做好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六)组织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查处;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职责。
二、乌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职能
乌海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开展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或突发事件的督查和组织调查》工作,组织食品安全联合行动;
(二)承担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
(三)负责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四)组织实施与协调全市食品放心工程等活动,定期分析全市食品安全形势,承办或督办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的事项,督促检查各区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做好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工作;
(五)承办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办公室职能
:
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研究提出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食品安全有关的协调工作以及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调查研究,分析舆情,对外发布食品质量信息。
三、食品安全职能部门职责
共同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海市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定期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各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协助政府处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派员赶赴现场,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四)服从大局,密切配合,选派优秀人员积极参加各类食品安全联合行动。
(五)按照各自职能,依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督整改,防范各类食品安全事故。
(六)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依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处罚。
(八)做好食品安全事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限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情况和各类数据统计表。
(九)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民族政策做好清真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各职能部门的第一把手是本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十一)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食品安全职责。
举报电话:乌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473-2881229
乌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0473-12365
乌海市卫生局 0473-12320,0473-2022254
乌海市工商局 0473-12315
乌海市农牧业局 0473-12318
乌海市商务局 0473-2083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