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2010年白酒检验比对实验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做好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规范企业检验工作,提高检验水平,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切实发挥检验工作对质量控制的基础保障作用,乌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三月份经周密计划,质检机构与执法人员共同抽样,企业和质检机构同时检测样品,组织开展了白酒检验比对。
此次白酒检验比对工作,除1家企业因厂房拆迁未参与比对,其他6家白酒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酒精度、总酸、总酯、甲醇、乙酸乙酯等出厂项目的比对实验,总体情况正常。经比对结果分析,总酸检测总体较好,酒精度检测有2家企业因检测温度控制不好,误差较大,总酯检测有个别企业未采用新标准测定方法,甲醇、乙酸乙酯的色谱检测,因机型、检验环境、检测经验等情况的差异,引起色谱分析条件操作不好,出现问题较多,有的组分峰未完全分离,有的分离效果较差,有的未出现甲醇检测结果。
通过比对,及时发现企业在检验技术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给予专业指导,帮助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为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十二运"在我市的圆满召开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乌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供稿